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,综合考试包括《建设工程经济》、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、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三个科目,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。专业考试为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。
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分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民航机场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矿业工程、机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专业。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。
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,也就是有效期为两年。参加四个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年内全部通过考试,才能取得证书;免考2门科目的考生,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,才能取得考试证书。